物流中心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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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便于中心领导更好的掌握各班组落实物流中心重点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中心重点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
    2、 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合物流中心所有叉车。
    3、 操作规程
    3.1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3.1.1车辆伤害
    3.1.1.1设备设施缺陷(车辆强度、刚度不够,刹车方向盘等关键零部件失修)
    3.1.1.2安全防护装置失效(灯光及音响信号损失)
    3.1.1.3操作失误(疲劳驾驶,注意力不集中等)
    3.1.1.4违章驾驶
    3.1.2物体打击
    3.1.2.1操作失误,配合不当造成人体挤压,撞伤等。
    3.1.3高处坠落
    3.1.3.1高处装车踏空坠落
    3.1.4其它伤害
    3.1.4.1作业环境不良或操作不当造成人体扭伤,挫伤等。
    3.2依据标准
    依据《运输类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相关标准
    3.3作业要求
    除遵守《运输类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相关规定外,必须遵守本规程。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有工厂下发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证,禁止无证上岗操作。
    3.3.1.1出车前应该检查车辆的技术状态是否良好,手,脚制动器及转向机构是否灵活可靠,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行车作业。
    3.3.1.1.1制动装置不灵或方向盘不灵敏时。
    3.3.1.1.2无音响信号(喇叭),转向灯光或夜间行车无照明灯时。
    3.3.1.1.3走行部不良或发生杂质时。
    3.3.2工作中
    3.3.2.1驾驶时注意力要集中,不准吸烟,闲谈。做与驾驶无关的事宜。不准超车和并排行驶。叉车司机在叉车行进和叉物时,严禁接打移动电话,收听MP3等影响天车司机听觉之类任何电子商品。
    3.3.2.2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且中心要分布均匀,必要时要采取捆绑固定措施。
    3.3.2.3车辆装载货物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地面1.8米,叉车或前翻前斗车装载高度不得影响司机视线。
    3.3.2.4车辆装载货物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宽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厢0.5米。且不准将物件托在地面上行驶。
    3.3.2.5厂内机动车严禁载人,驾驶室不准超人。

-safe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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