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服务平台南京环保 9月10日消息:为深入推进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南京市环保局印发《南京市柴油叉车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企事业单位新购置的柴油叉车必须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第四阶段)》(GB20891-2014)中第三阶段以上要求。现有柴油叉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普通柴油或者车用柴油。柴油叉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定期对叉车进行维护保养,对排放不达标的叉车及时进行维修治理,做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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