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伤害,如此惨烈!

设备、机械伤害无处不在

小则造成人身伤害,大则造成人员伤亡

一次疏忽行为

可能酿成弥天大祸

100-1=0!

事故通 一:2021年7月28日下午3点,某钢厂发生一起悲惨事故,一位钢铁工人用手推车推着废钢入炉的过程中,掉入冶炼炉内,瞬间火光冲天,工人惨遭不幸!视频记录事故全过程。

事故通 二:某公司工人在粉碎机旁边作业时,被同事误操作推入粉碎机中,当场身亡!现场画面惨不忍睹。

事故通 三:某家禽类肉品加工厂,一名女工右手却不慎卷入绞肉机,下秒更是整个人被拖了进去。通过视频可以看到,现场作业环境恶劣,粉碎机无防护,交叉作业管理混乱,人员站位不规范,照明不足……这样的生产现场,发生事故是早晚的事,令人警醒!

事故通 四:2021年6月7日21时55分左右,深圳园山街道一材料科技公司员工,疑似在操作牵伸机时被卷入机器,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其他机械伤害事故:

重要提醒

机械设备伤害常见违章行为:未关电、未按急停、未挂牌随意进入机械运转区域;可能引起绞、辗、碰、割戳、切等事故伤害。

机械伤害预防铁律“十二条”

“四必有”

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

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

“四不修”

带电不修、带压不修

高温过冷不修、无专用工具不修

“四停用”

无联锁防护停用、无接地漏电保护停用

无岗前培训停用、无安全操作规程停用

四必有

有轴必有套:有转动的滚轴要有防护套,防止员工头发、衣领、袖口等被卷入造成伤害,如车间流水线线头的滚轴、车床的传动轴等。

有轮必有罩:有皮带轮、齿轮、链条的传动危险部位,必须要有固定式的防护罩,如钻床的皮带轮、自行车的链条部位等。

有台必有栏:有台沿、临边的设备及辅助工具沿边上必须要有护栏。设备平台高度超过1.2(含)米,要设置防护栏;高度在2米以下护栏不低于0.9米,高度在2米及以上护栏不低于1.05米,如大型的注塑机加料平台等。

有洞必有盖:设备上有孔、洞的位置必须有盖子,如啤机侧面的孔洞。

四不修

带电不修:在带电设备检修,或需要进入设备内部维护清理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防止运动部位启动或引发触电事故。

带压不修:在设备检修时,除了断电外,有压力作为驱动或拆除带压力容器时,必须先泄压后才能操作。

高温过冷不修:设备上有高温或过冷区域时,必须先恢复常温后方可维修,防止烫伤或冻伤。

无专用工具不修:在检修拆装时,必须使用设备配套原装的专用工具,防止损坏设备或工具受力飞出造成伤害。如拆除注塑机射嘴时,须使用自带工具,严禁在工具上加装套筒或借助行车拆除。

四停用

无联锁防护停用: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上,未安装两种及以上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必须停用!这些装置保障我们的肢体部位不会接触设备的危险部位,所以安装必须规范,严禁私自拆除、屏蔽!

无接地漏电保护停用:外壳未接地或未安装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开关的,用电设备要停止使用!如生产使用的用电设备涂层烘干箱外壳要接地,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无岗前培训停用:操作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如冲床、注塑机、压铸机等)的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安全培训或考核合格的,要停止使用。

无安全操作规程停用:设备如果没有上岗前、作业过程中及作业后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停止使用。注意:作业前应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有效性,作业过程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断电请专业人员检修等,安全操作规程不是作业流程,表述要通俗易懂。

“十不站、十不准、十不干、十严禁”

个人作业“十不站”

1.严禁在运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业半径下站人;

2.严禁在设备运行、禁止区域或移动轨迹范围内站人;

3.严禁在高处临边、孔洞等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4.严禁在易发生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无安全措施与专人陪同下站人;

5.严禁在热态熔融(喷溅)区域、红钢运行(高温辐射)区域以及电离辐射区域附近站人;

6.严禁在拆卸阀门、管道、设备结构等情况下,在压力、势能释放的正面区域站人;

7.严禁在移动设备或装置、吊装件或移动车辆旁站人;

8.严禁在无监护的立体交叉作业区域或动火作业区域下方站人;

9.严禁在高压电气柜或变电区无安全措施时站人;

10.严禁在大型设备拆装、建筑爆破、环境不明、生产通道等区域未经许可站人。

叉车作业“十不铲”

1.移动及球形物体未固定牢靠,不铲;

2.铲齿上升到极限,不铲;

3.物品埋在地上,不铲;

4.物品超重超宽,不铲;

5.铲齿上站人,不铲;

6.料箱料架大小不一,不铲;

7.任何带电物体,不铲;

8.铲脚没有到位,不铲;

9.作业人员未离开铲车5米之外,不铲;

10.铲车上坐人(教练车除外),不铲。

电焊气割“十不干”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10.吊物过重,不吊。

电气安全十不准

1.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断器的电气设备;

6.不准用水冲洗和揩擦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打桩动土;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接触触电者;

10.有雷电时不准接触避雷器和避雷针。

登高作业十不准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施工现场的“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能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材料应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人身安全“十不准”

1.不准不设好防护就开始作业;

2.不准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设安全 、不穿防护服作业;

3.不准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就作业;

4.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5.不准无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开挖基坑、沟槽;

6.不准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备的机械(电气)设备;

7.不准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8.不准扒车代步或走道心、枕木头;

9.不准在钢轨、枕木或车下坐卧、乘凉、休息、避雨和钻车;

10.不准不瞭望就穿越线路,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轨道。

电力作业“十不干 ”19字记忆法

“票在人在、两点、两范围、两安全、一杆、一高、一空间”

1.无票的不干;

2.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的不干;

3.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的不干

4.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的不干;

5.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的不干;

6.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的不干;

7.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

8.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不干;

9.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

10.有限空间内气体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不干。

全员四不伤害及反三违知识

一、“四不伤害”原则

“四不伤害”原则是指:“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原则。

二、 安全生产“四不伤害”的内容及保证措施

1、我不伤害自己

我不伤害自己,就是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由于自己的疏忽、失误而使自己受到伤害。它取决于自己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对工作任务的熟悉程度、岗位技能、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神状态、作业行为等多方面因素。

要想做到我不伤害自己,应做到以下方面:

②这项工作有什么不安全因素,有可能出现什么差错,出现故障我该怎么办。

应该如何防止失误:①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

②弄懂工作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

③出现问题时停下来思考,必要时请求帮助;

④遵章守规,谨慎小心工作,切忌贪图省事,干起活来毛、草、快。

保护自己免受伤害的有效措施。身体、精神保持良好状态,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劳动着装齐全,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岗位要求;注意现场的安全标志;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对作业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充分辨识。

2、我不伤害他人

我不伤害他人,就是我的行为或行为后果不能给他人造成伤害。在多人同时作业时,由于自己不遵守操作规程、对作业现场周围观察不够以及自己操作失误等原因,自己的行为可能对现场周围的人员造成伤害。

要想做到我不伤害他人,我应做到以下方面:①自己遵章守规,正确操作,是我不伤害他人的基础保证;

②多人作业时要相互配合,要顾及他人的安全;

③工作后不要留下隐患;检修完机器时,未将拆除或移开的盖板、防护罩等设施恢复正常,就可能使他人受到伤害;

④高处作业时,工具或材料等物品放置不稳妥,一旦坠落就可能砸伤到他人;动火作业完毕后现场未清理,残留火种可能引发火情;

⑤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果其他人误触开关,就可能造成伤害等;

⑥拆装电气设备时,如果线路接头没有按规定包扎好,他人就有可能触电;

⑦起重作业要遵守“十不吊”,电气焊作业要遵守“十不焊”,电工作业要遵守电气安全规程等。特别提示:每个人在工作后作业现场周围仔细观察,做到工完场清,不给别人留下隐患。

3、我不被他人伤害

我不被他人伤害,即每个人都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工作中要避免他人的错误操作或其他隐患对自己造成伤害。

①拒绝违章指挥,提高防范意识,保护自己。

②对作业场地周围不安全因素要加强警觉,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制止和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及时消除险情。

③要避免由于其他人员工作失误、设备状态不良或管理缺陷遗留的隐患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如发生危险性较大的中毒事故等,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进入危险场所,以免盲目施救,自己被伤害。

④交叉作业时,要预见别人对自己可能造成的伤害,并做好防范措施。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进行验电,要防范别人误送电等。

⑤设备缺乏安全保护设备或设施时,例如旋转的零部件没有防护罩,员工应及时向上级主管 告,接到 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⑥在危险性大的岗位(例如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特别提示:一旦发现“三违”现象,必须敢于抵制,及时果断处理险情并 告上级。如果想着“事不关己”,不及时制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自己就有可能被伤害。

4、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任何组织中的每个成员都是团队中的一分子,要担负起关心爱护他人的责任和义务,不仅自己要注意安全,还要保护团队的其他人员不受伤害,这是每个成员对集体中其他成员的承诺。

5、“四不伤害”的5项保证措施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班组严格地、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生产。

(2)人人都要牢固地树立起“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思想意识。

(3)每一位员工要自觉地学习生产操作技能和业务知识。只有自己掌握了高超的生产技能,才能熟练地、严格地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4)每一位员工在施工现场工作中都要注意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安全生产首先就是要求“自己的安全自己管”,每个员工在生产作业现场应在作业前主动自问互问。

(5)实施“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现场生产过程中员工互相关爱,互相监督,充分发挥团队精神。

三、“四不伤害”的延展

对于立体交叉作业,涉及的人员较多、单位较多、工种较多、危险作业较多,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四不伤害”由个体行为扩展到组织行为尤其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杜绝事故,保证现场所有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必须做到各个作业单位之间的“四不伤害”:每个作业单位自己人员要保证安全;每个作业单位要保证不伤害其他施工作业单位的人员;每个作业单位人员不被其他作业单位伤害;

每个作业单位都有责任保护其他作业前段时间人员不受到伤害。

为了有效落实“四不伤害”原则,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避免人身伤害,各前段时间应做到:签订安全协议,进行安全交底,把各自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充分辨识并作为安全交底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自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①危险危害因素辨识;②签订安全协议;③ 进行安全交底(告知);④交纳风险抵押金;⑤现场施工经常进行沟通、协调;⑥现场施工进行统一指挥。

四、“四不伤害”应从我做起

规范岗位作业行为应从我做起。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直至“我会安全”,这个过程需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广泛学习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安全技能,把正确的安全操作行为变成一种安全行为习惯,才真正形成了一种安全文化,才能做到“四不伤害”。

“三违”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指挥具体包括: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章作业:主要是指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交接制度等)的作业行为。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纪律的行为。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及其他纪律等。

加强机械设备伤害防范意识

认识到操作过程的危险因素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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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灾害防治能力 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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