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申请
申请证书或添加项目。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审查机构,应当向相应的省、市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审查结果通知书等有关申请材料。
申请复审。申请人向相应的省、市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验收
质量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将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后终止申请。申请人补齐申请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批准
质量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编制并送达《非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叉车证每2年复审一次
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对在2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并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延长复审期限。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叉车证予以注销。
申请复审时,持证人员应当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证件上聘用情况需盖该工作单位公章(旧版证需包含正证及副证);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1份(盖公章);
4、大一寸免冠彩照(白底无边)2张;
5、年度安全教育证明。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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