穹顶之下之永合力租赁排放解决方案

排放不达标叉车禁止销售!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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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管理范围。其中: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三、《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不断严格非道路动力机械排放标准。2013年,新增非道路动力机械必须达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2015年1月起,新增非道路动力机械必须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非道路动力机械,依法禁止在京销售和使用。

永合力租赁排放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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