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4月14日),本 从佛山市政府获悉,佛山优库科技有限公司2·19车辆伤害事故原因已于近日查明。据查,2022年2月19日,位于佛山市大塘镇的佛山优库科技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亡人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查明,2022年2月19日16时02分,叶某某驾驶叉车在装卸平台装完货物后,驾驶叉车以较快速度返回仓库。在行驶至装卸平台与2号装卸槽的边缘附近采取急刹车和急剧右转弯的操作,导致叉车侧翻,叶某某被甩出驾驶位坠落至地面,随后被侧翻的叉车顶横梁砸到头部。约10分钟后医护人员到达现场,确定叶某某已无生命迹象。
豆宏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最终,调查组认定,优库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行政处罚。优库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进行行政处罚。
豆宏刚,未依法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进行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 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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