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4日,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女子薛某某在没有叉车操作资格,依然驾驶叉车作业,因操作不当,叉齿撞上同事,致其肝脏破裂,不幸死亡,薛某某及其工作单位,共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薛某某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
薛某某,女,1976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巨野县。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10年被巨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事发当日早上8点左右,薛某某在没有取得叉车操作资格的情况下,在某建材公司东料场,开叉车搬运石英砂包时,因操作不慎,致使叉车叉齿撞上陈某某胸部,致陈某某肝脏破裂大失血,不幸死亡。
案发后,薛某某及其所在单位,共同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共计30万元,获得谅解。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薛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薛某某自愿认罪,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薛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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