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
立即 警是很正常的操作
但是这次 警人
却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究竟是怎么回事?
7月30日夜间,22时44分许,太仓交警沙溪中队接到 警, 警人称自己驾驶摩托车在市西路和一辆叉车相撞,现场无人受伤,但叉车驾驶人已逃逸。民警到达现场后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原来,当事人鲁某驾驶二轮普通摩托车,搭载乘坐人李某在市西路由西往东行驶时,与叉车发生碰撞后,二人未 警便自行离开现场。而在途中鲁某感觉到不适,便由李某驾车返回现场,却发现叉车驾驶人已离开,于是便打电话 警,欲求公道。
处警民警在与 警人鲁某、李某交谈过程中,发现二人皆满身酒气,遂对二人进行了现场酒精呼吸检测,又将二人带至医院抽取血样。而后进行了身份核查,二人均无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摩托车也并无登记号牌。经讯问,李某交代摩托车上悬挂的号牌是为加油方便而从 上购得的假牌。
8月14日,经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检测,鲁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77mg/100ml,李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6mg/100ml。
民警依法对二人进行了处罚,鲁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饮酒驾驶、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 ,被 依法处以 拘留以及罚款。李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被依法处以拘留以及罚款。并且,李某因涉嫌醉酒驾驶,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交警
提醒
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不可有
涉牌涉证也是严重违反行为
警察蜀黍将依法进行处罚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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