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警示录:惨烈!被叉车碾压两次,当场身亡!《记1月2日江苏某工厂叉车事故》

事故情况:2021年1月2日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一公司厂区内发生了一起叉车事故,现场一辆作业的叉车和一名路过的员工发生碰撞,导致被碾压两次,不幸身亡。

从现场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该叉车正在倒车,一名员工低着头看手机突然出现在叉车后方,并未察觉到叉车动态,而此时叉车司机也没有注意观察后方情况,导致员工被撞倒后遭遇两次碾压不幸身亡。当女员工摔倒的那一刻手中的手机也是掉落在地,可以明显地看出该女员工在事发前低头是在看手机,目前事故发生的原因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作业前检查 灯光、倒车警 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叉车作业范围1.5米内不得有人靠近(企业要求)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在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驾驶员的侧后方指挥

驾驶叉车应系好安全带

不得随意改装叉车,叉车不得用于抬升作业

叉车所有部位禁止站人、搭乘其他人员

不得超载,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驾驶叉车应系好安全带;

叉车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 先发出行驶信号

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叉车禁止超载,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需倒车行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叉车所有部位禁止站人、搭乘其他人员

叉车禁止超载,行驶过程中双叉或运送的物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叉车操作的“五个必须”“每日八查”“十不准”

五个必须:

1、作业现场其他人员没有与叉车保持安全距离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2、交叉路口行车必须减速、鸣笛、进行KY确认;

3、叉车停止作业下车时,必须熄火、拔钥匙、拉手刹;

4、每日始业前,必须按照点检内容进行仔细点检方可作业;

5、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遵守“停呼等”的原则。

每日八查:

1、查冷却水、机油;

2、查手刹、脚刹;

3、查大灯;

4、查转向灯;

5、查倒车灯;

6、查倒车蜂鸣器、危险警示灯;

7、查风扇窗;

8、查外观。

十不准:

1. 不准在升降货叉的同时行车;

2. 不准利用惯性卸货;

3.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 不准超载作业;

5. 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的货物;

6. 不准用货叉直接铲运易燃易爆物;

7. 不准在货叉、货盘上站人作业,起升货物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8. 不准将货物升高至30CM以上做长距离行驶;

9. 不准用货叉挑、顶、撞货盘的方式卸货;

10. 不准超速,在仓库内载物行驶限速5KM/h;

作业人员三点注意

1. 远离叉车作业区(包括料架集中摆放区),具体为:

(1)不要走捷径,直接穿越叉车作业区;

(2)不要因为疲惫,躲到料架摆放区的间隙内休息;

(3)配合供应商进行零部件确认、检查时,不要图方便,进行叉车作业区。

2. 在仓库内行走时,注意叉车危险,具体为:

(1)通过交叉路口或横过叉车通道时,做好点指确认;

(2)仓库内行走时,不要边走边打电话,或做其他影响注意力的事情;

3. 叉车驾驶人员,注意:

(1)动车前,确认车辆的前后左右无人员,特别是周围有障碍物时;

(2 )行车时,不超速,转弯时减速,进行点指确认;

(3)货架、料框等有缺陷时,或摆放不稳固时,严禁使用;

(4)卸货时,确保卸下的料架摆放稳固,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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