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本周生产现场安全检查主题
“劳护用品配备及使用”
第二部分:本周典型违章通
1.违章处理通
关于机电车间欣邦铜工队不及时上 事件的处理通
2019年7月17日15:15左右,1号码头1档“纳斯卡”轮,机电车间欣邦铜工队朱某、石某、张某三人在新脱硫塔C层内将一根直径114mm、长2m的管子搬运至烟囱棚E层人孔护栏上后,石某进入E层平台,朱某在E层人孔处一起将护栏上管子放到平台的过程中,管子端头法兰砸在石某的左脚工作鞋上,石某感到疼痛,朱某便打电话向带班缪某进行了 告。缪某问询情况后让朱某、张某先将石某背下船,再让队长万某带石某到医院进行检查。
在朱某、张某两人将石某背至主甲板时,被安全巡查人员发现,经单船安全主管对带班缪某进行问询后,缪某与队长万某进行电话联系,万某才立即向车间安全管理员进行汇 。后经公司救护车将石某送至医院检查。
为严肃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督促各部门、各班组按规定及时上 事故事件,避免受伤人员因救援不当二次受伤,根据公司《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奖惩管理规定》,决定对现场责任人及相应队伍处理如下:
①机电车间欣邦铜工队带班缪某未按规定及时上 事件,对其处罚500元。
②扣除欣邦铜工队七月份班组星级考核分10分。
第三部分:事故案例分享
近三期周二学习材料对以往施工人员脚手架上作业因不规范行为导致高处坠落的事故进行了回顾,本期重点分享两起脚手架坍塌事故。
(一)“8.09”某船厂某轮外板脚手架坍塌事故
1.事故经过:
2015年8月9日13:10左右,在大连某船厂浮船坞内某建造船舶左舷用于外板打砂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局部发生坍塌,坍塌长度约90米,当时脚手架有某施工队7名工人正在进行打砂作业, 事故导致一名作业人员宋某被坍塌的脚手架材料挤压,造成腰部1、2椎体左侧横突骨裂;另一名人员张某左足第一楔骨撕脱骨折,其他人员无伤害。
2.事故原因:
2.1直接原因:
2.1.1施工队对于堆积在脚手架上的废砂未及时清理,加上几天的连雨天气,大量潮湿的废砂堆积在脚手架上,致使脚手架上堆积的废砂重量大于该脚手架所能承载的极限废砂量,即脚手架底部立杆的可以承受的极限载荷,最终造成脚手架立杆底部失稳而导致脚手架坍塌。
2.1.2该轮左舷外板脚手架策划不足,当外板与坞墙距离受限无法保证脚手架整体宽度时,未采取增加补强立杆形式,也未贴近外板加设立杆,而是采取外铺桥板形式,且现场施工过程中未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搭设,导致脚手架搭设存在多项不规范现象,造成脚手架整体强度不足。
2.2间接原因:
2.2.1变更管理方面不足,项目组对于该项目船东要求的打砂采用的脚手板由原来的棱形 片改为圆孔跳板带来的变更没有辨识到位,没有考虑到脚手板改为圆孔跳板后会导致废砂泄漏不畅进而造成废砂大量存留在脚手板上,从而增加脚手架的负载。
2.2.2车间工程主管王某虽然在该轮外板打砂油漆策划中要求每隔24小时对脚手架上的废砂进行彻底清理一次,但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未对其废砂清理要求组织落实和执行。
2.2.3项目组成员中安全主管张某和建造经理夏某对策划当中脚手架上废砂清理的要求执行情况未进行监督。
2.2.4通过对脚手架队伍当时搭设的脚手架建模计算,当脚手架承重13.5吨时已达到脚手架最大安全载荷,而脚手架自重12.85吨已接近其最大安全载荷,可以判定当时搭设的脚手架形式不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从而埋下脚手架坍塌的隐患。
2.2.5脚手架主管张某制定的该轮坞内脚手架搭设方案时未考虑脚手架整体承载强度,缺乏基本承载计算和具体的搭设方法,且对于施工队伍搭设的脚手架指导不足,没有及时发现该脚手架整体强度不足存在坍塌的隐患。
2.2.6施工队伍脚手架搭设规范存在不足,未按照《脚手架作业指导书》中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8米需搭设剪刀撑的要求,也没有在脚手架底部搭设足够的扫地杆,检查发现脚手架部分扣件存在松动现象。
2.2.7脚手架主管张某、安全主管张某对脚手架 验把关不严,未发现脚手架搭设存在强度不足的安全隐患,也未及时发现脚手架搭设存在多项不规范的现象并进行整改。
3.纠正与预防措施:
3.1由安全部牵头组织对在厂船舶搭设的脚手架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3.2对事故涉及的脚手架和涂装施工队伍、工程主管进行停工一天,由安全部和责任车间组织培训教育。
3.4要求责任车间重新修订《喷砂作业安全管理作业基准》,根据喷砂人员数量、喷砂作业进度,明确在脚手架上进行喷砂作业时人员站位、废砂清理周期、清理标准等相关要求。
3.5要求责任车间重新修订《脚手架作业指导书》,增加对于脚手架搭设高度及宽度和立杆数量相关比例要求,并符合《船用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CB4204—2012)标准,同时在作业指导书中增加脚手架搭设图解。
(二)“4.18”某船厂某轮油舱脚手架坍塌事故
1.事故经过:
2017年4月18日18:15左右,某船厂停靠在船坞内修理的散货轮上,HX施工队装配工李某、付某、钮某、王某四人在生活区左深油舱内脚手架上进行新装巴拿马缆桩改造工程安装反顶加强作业时,由于脚手架发生坍塌,导致三人从脚手架上坠落油舱中部底板上、一人坠落到到中间束腰平台,造成四人不同程度的伤害(3人多处骨折,1人皮外挫伤)。
2.事故原因:
2.1直接原因:
2.1.1 HX施工队施工作业人员违反《脚手架安全使用及违章处罚规定》中“一般传统搭法的多立杆式脚手架,其使用负荷不得超过250kg/2m×0.7m”之规定,将总重量达到298公斤的3块钢板(20mm*2040mm*300mm*2块,20mm*2250mm*300mm* 1块)放置在脚手架上。4名作业人员在同时抬钢板时,材料和作业人员的体重在脚手架平台中部靠左的区域承重力达到了600多公斤,远远超出了脚手架平台的承载力,致使中部及左侧靠边的一根钢管向下弯曲变形,固定的扣件崩断,形成骨牌效应,引发脚手架向内坍塌,造成脚手架平台上的钢板材料向下滑落,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这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2.1.2 TB搭架队搭设的脚手架的质量和使用的材料存在严重的缺陷:支撑立杆缺少、跨距过大、缺少斜撑、缺少扫地杆、与周围的管线缺少有效的固定连接、工作平台的横杆间距过大、钢 板未按照3道捆扎、未拉设安全 、部分脚手架扣件未紧固、脚手架使用的扣件、钢管存在陈旧伤等原因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2.1.3 HX施工队四名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未按《脚手架安全使用及违章处罚规定》中“每位施工人员每次上脚手架前都必须进一步检查,发现不合格的脚手架必须停止使用,并向主管人员 告、处理”要求执行,盲目上脚手架作业。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也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也是导致人员高处坠落的的直接原因之一。
2.2间接原因:
2.2.1 TB搭架队作为脚手架管材、扣件的所有单位,虽有制度要求对管材、扣件进行管理,也有相关设备设施的 废标准和使用要求,但是在实际的作业中没有按照规定和要求去落实,导致大量不合格的管材、扣件出现在施工作业现场,并被使用到搭设工程项目中,致使脚手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2.2 HX施工队领班王某在作业前,没有充分做好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未检查脚手架的安全状态,盲目的安排下属员工登高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2.3项目经理聂某未能按船厂《钢质脚手架搭设与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中“单船项目经理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搭架部门和使用部门、单船安消员等相关人员一起到现场,按标准进行验收”,组织搭设部门和使用部门、单船安消员开展 验工作。
2.2.4工程主管葛某按船厂《钢质脚手架搭设与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中“部门主管收到搭架队的《钢质脚手架搭设验收确认表》后,应与部门安全员随同搭架队负责人或搭架队安全员一起到现场进行互检,合格后向单船项目经理提出验收申请”要求,做好脚手架的互检工作,且在 验脚手架时代替使用脚手架作业的HX施工队领班王某签收 验合格单,致使使用施工队没有对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2.5PTS事业部作为该轮的生产主要管理部门,未能督促项目经理及时做好单船工程策划,落实对危险工程的过程监管,消除工程修理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2.6NX工程部作为脚手架搭设队伍的管理车间,虽新建立了每季度对搭架队伍使用管材及扣件的检查制度,但是没有有效落实检查标准。同时,日常疏于对脚手架队伍的管理,对使用不合格材料的隐患没能引起足够重视,日常监管存在“两张皮”现象,导致不合格材料出现在作业现场,并已经使用在实际作业的工程项目中,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3.纠正与预防措施:
3.1安全部牵头开展脚手架作业管理大检查,对在厂船舶的脚手架进行彻底安全检查和整改,特别是目前已经搭设好的作业架子,重新进行使用脚手架的 验,经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
3.2安全部牵头对脚手架的搭设工艺和检查流程进行梳理,明确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及义务,从源头开始开始完善管控措施,确保整个作业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3NX工程部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对部门现有的《钢管脚手架材料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3.4安全部安排专人参加脚手架 验小组,做到专一、专业,严格按照船厂关于钢质脚手架搭设验收确认要求逐条进行检查验收,搭设部门必须安排经理一级负责人参与 验,对一次 验不合格的情况,追究上一级自检、互检验收搭设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3.5NX工程部重点加强对脚手架材料进行大规模检查、整治,对脚手架作业队伍使用的各类管材、扣件进行检查,清除破损、变形、开裂、锈蚀严重等不符合规范的材料,对不合格的材料要放到其它堆场或清除出厂,并做好数量登记。
3.6执行除冲砂作业可以使用钢质钢 板外,其他需使用脚手架作业项目,必须铺设钢质脚手板。
3.7强调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超荷载使用脚手架,确保有较大的安全系数,禁止在脚手架上堆料,防范脚手架因超负荷发生险情。同时,将脚手架上堆料列为安全红线,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3.8在全厂范围内重新组织一次脚手架专项安全教育,利用已经搭设的示范架,分批开展脚手架示范教育,提高搭架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
3.9各事业部加强对项目经理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提高项目经理安全策划编制能力和执行力。
叉车伤人事故在企业历史上发生过多起,教训极其深刻。本期分享一起典型叉车伤人事故,以警示广大员工。
“1.12”某船厂车辆伤害致人死亡事故
1.事故经过:
2017年1月12日3:15左右,某船厂FW工区叉车一班班长蒋某驾驶11#叉车在船厂2#坞东侧通道由北向南空车正向行驶过程中,与由西向东斜穿通道的YS杂工队贺某相遇,贺某被叉车带倒后被右前轮轧过,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2.1直接原因:
2.1.1 FW工区叉车司机蒋某驾驶叉车行为不规范。在明知限速5Km/h的坞边通道上以超过10KM/h的速度超速行驶,在行驶过程中未按照要求开启声光 警器。
2.1.2司机蒋某对安全交底的要求没有认真执行,夜间、雨天视线较差时思想麻痹,没有采取通过调整身体角度、加强瞭望来消除叉齿门架盲区产生的影响。
2.1.3 XT工区YS杂工队员工贺某交通安全意识不足,在穿越通道时未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要求,没有进行必要的观察瞭望。
2.2间接原因:
2.2.1 FW工区对之前叉车伤人事故的整改措施落实不彻底,没能引起足够重视,日常监督考核不能长期坚持,尤其是叉车定点管理和引路人的要求执行不到位,导致叉车长距离运输和无引路人。
2.2.2 FW工区铲运工段自主安全管理不到位,班组多次发现司机有超速行为虽有处罚,但仍屡禁不止,考核不严不狠、整改不力,尤其是班组对夜间规范作业行为管理相对薄弱;对叉车司机教育手段过于单一,虽然日常教育、交底对交通安全反复提示,但效果较差,不能有效落实到行动上,员工对叉车行驶速度不能直观体验。
2.2.3叉车存在没有速度显示功能、挡风玻璃经常受漆雾影响、雨刮器尺寸小有些位置刮不到雨天影响视线、前大灯照明在叉齿侧下风位置有盲区、叉车四周边缘距地面偏高、视频监控装置易损坏等固有问题,将叉车作为长距离载运工具,发生碰撞事故风险大。
2.2.4夜间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没有充分考虑、体现易识别的功能,工人穿着的雨衣没有反光、荧光标志,导致穿行通道时不易被发现。
2.2.5 XT工区YS杂工队未吸取公司内部交通事故教训,对员工日常教育不到位,近一个月安全学习材料中均未进行过交通安全要求的学习和宣贯,没有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考核记录。
2.2.6 XT工区对员工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规范的教育培训缺乏,不能经常提示、提醒员工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且缺少日常监管,员工随意穿行道路行为查处很少。
2.2.7生产部门对码头、坞边通道没有规划人车分流路线、标识等,管理和监督部门没有针对码头、坞边人车混行复杂区域提出分流的具体意见,对码头、坞边道路交通安全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
2.2.8安全、资产部门对叉车视频装置的检查、使用、管理不到位,班组不能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 ,公司抽查视频的周期过长,对叉车行驶速度缺乏检查,导致叉车视频抽检的效果打折扣,不能有效的起到威慑和监督作用。
2.2.9公司对夜班车辆行驶安全监管不足,安全部对白天主干道查处交通安全问题较多,但对码头、坞边车辆行驶查处较少,对夜间码头、坞边车辆行驶安全问题查处更少;其他各生产部门查处车辆交通安全问题更少,监管不够;对夜间施工队人员疲劳作业方面,也缺乏有效监管。
2.2.10叉车司机患有高血压、高血脂的身体状况,容易出现疲惫、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不适宜夜间长时间作业。
3.纠正与预防措施:
3.1进一步强化叉车等工程车辆的定点管理,避免叉车长途运输行为。各生产工区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叉运计划 送到FW工区,FW工区统筹考虑使用平板车转运到现场,由定点叉车装卸,降低长距离转运带来的安全风险。
3.2进一步强化叉车行驶过程中的专人监护引领管理,在原有“三超”(超长、超宽、超高)物料运输安排监护人的基础上,扩展至所有叉车(包括空载)运行必须落实专人监护引领,否则叉车停止铲运。
3.3安全和资产部门对叉车视频检查增加频次与考核力度,每月每车次抽看时间不少于1小时,抽检除驾驶人员操作行为外,重点检查超速行驶行为,同时采取措施强化视频系统的完好性。将叉车超速列为岗位安全红线,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3.4 FW工区铲车班加强对班组人员教育与考核,开展实操体感训练,司机逐一多频次教育,体验叉车5公里、10公里速度;实操模拟现场铲运物件行为,进行规范性评估。班组长、工段长及车间加强对司机日常实操行为的监督与考核。
3.5资产部门牵头对厂区照明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消除夜间照明不合理现象以及照明死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
3.6生产管理部门牵头梳理坞边、码头、船台等生产区域物料摆放、人车分流的通道、人行横道等,并做好相应指示、警示标识;安监部在道路繁忙路段、路口设置爆闪灯,提醒司机及行人。
3.7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必须穿带有有效荧光标识的工作服,当穿没有反光标识的外套时,必须在最外层加穿荧光马甲。
3.8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策划并实施集中上下班工作制度,减少现场人员随意穿行的行为,降低人员与工程车辆的交叉几率。
3.9安全部增加夜间车辆行驶安全检查频次,每周至少安排一次专项检查,除主干道交通安全检查外,重点对码头坞边区域生产车辆进行检查,严肃处理违规操作行为。同时组织夜班安全人员对夜班施工人员疲劳作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10在叉车门架底部加装止档板,将门架底部与地面之间间隙由30cm降低至15cm,车轮外侧设防护罩,从根源上避免人员倒地后被卷入车轮下的潜在风险。
3.11改善叉车的照明系统,一是在驾驶室顶部增设侧向照明灯,门架边框增加荧光标识,消除门架周边的照明盲区;二是在驾驶室顶部安装圆形全反射照明灯,将叉车周边1米范围全部照亮,以提示行人。
3.12资产部门牵头改变叉车声光 警器警示音内容,与叉车制造厂家研究加装叉车行驶里速表,修复叉车喇叭控制开关。
3.13安全部牵头对工程车辆司机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严禁将身体状况较差的人员安排夜间作业,严重者列入不宜从事工程车辆驾驶的人员名单并 人力资源部进行调岗。
3.14安全部牵头推进机动车辆干预管理,车辆驾驶人员要敢于和善于反馈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安排,各级管理人员要积极采纳意见并制定可行措施,对于不配合的管理人员安全部将严肃处理。
3.15安全部针对事故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新复查公司历年重大事故的整改措施执行情况,并建立相应的事故整改措施复查工作制度,避免关键整改措施失效。
第四部分:各部门自编学习材料
各部门自编安全学习材料
安全学习有奖问答活动
为提高周二学习效果,安全环境监督部决定每周开展一次周二学习有奖问答活动,每次从全部答对的选手中抽取幸运粉丝(5名),每人奖励“防水头灯”1套。
人人安全
人人安全、天天平安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删除(邮箱:info@chachek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