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
不是
-
叉车是工业搬运车辆,是指对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作业的各种轮式搬运车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10称为工业车辆。常用于仓储大型物件的运输,通常使用燃油机或者电池驱动。
-
起重机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垂直提升和水平搬运重物的多动作起重机械。又称吊车。目前国内各大吊装广东顺发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已经逐渐的取消吊重行驶功能。轮胎起重机的主要特点是:其行驶驾驶室与起重操纵室合二为一、是由履带起重机(履带吊)演变而成,将行走机构的履带和行走支架部分变成有轮胎的底盘,克服了履带起重机(履带吊)履带板对路面造成破坏的缺点,属于物料搬运机械。起重设备有的工作特点是做间歇性运动,即在一个工作循环中取料、运移、卸载等动作的相应机构是交替工作的,起重机在市场上的发展和使用越来越广泛。由于不用支腿吊重及吊重行驶经常出现一些事故,行驶的速度也较履带起重机(履带吊)快;作业稳定、起重量大、可在特定范围内吊重行走、但必须保证道路平整坚实、轮胎气压符合要求、吊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禁止带负荷长距离行走。为保证作业安全,目前国内基本上禁止不打支腿进行吊装作业。
叉车不属于起重机。
2010年1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国质检特〔2010〕22号《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该文件把叉车划归为“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其设备代码为5110;
而在TSG 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中,把叉车又列为轻小型起重设备,属于起重机械的一类。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于2009年4月1日施行,叉车为轻小型起重设备。《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为2010年1月14日,应按最新规定执行。所以叉车不应属于起重机械类管理了。
个人认为下步国家质检总局会对特种设备检验规范及有关文件进行清理,到时相关的问题就会得到解决。
叉车不属于起重机。
2010年1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国质检特〔2010〕22号《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该文件把叉车划归为“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其设备代码为5110;
而在TSG 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中,把叉车又列为轻小型起重设备,属于起重机械的一类。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于2009年4月1日施行,叉车为轻小型起重设备。《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为2010年1月14日,应按最新规定执行。所以叉车不应属于起重机械类管理了。
个人认为下步国家质检总局会对特种设备检验规范及有关文件进行清理,到时相关的问题就会得到解决。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删除(邮箱:info@chachek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