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自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请复印旧叉车在卖方的账面情况(包括原值、折旧、购入日期及原发票复印件等),证明其2008年12月31日前购入的不能抵扣且未抵扣情况,作为附件。防范税收风险。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删除(邮箱:info@chachek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