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叉车折价置换二手叉车,支付差价,对方只开差价部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应如何进行帐务外理

旧叉车折价18000元,购入的二手叉车为53000元,实际支付35000元,对方只开具35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参考答案:

俺来回答:
俺认为,你的旧叉车换购叉车(甭管换的是新的还是二手的),正规处理比较麻烦。置换出的设备应该算销售,换入的设备应该是购入。但对方只开差额的票据,显然按正式的方式无法处理。
毛病在哪儿呢,就在对方没有开具你置换资产的价值,其实是对方少开税票了。
建议采用两种方式
1、换出的叉车不要核销,还在固定资产账上留着,换入的这个差额,因为带进项,将其价税分离入账,价款转增因置换而转出的那个叉车的原价,税款备抵。这样比较符合这个经济事项的全貌。
2、老叉车不进行账务处理,还在固定资产上继续保留,折旧照提;新叉车按税票价款入账,税款备抵。等若干年后处置新叉车时,连带老叉车一并核销。

这两种方式都不是太好,有较明显的瑕疵,税务稽查或某些审计严格的话,估计会查出,可能会1、让你司补交老叉车增值税(1.8万置换出视同销售)2、计提折旧冲回,有可能对所得税有影响。

如想避免,必须要求对方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1.8+3.5)的,否则,1.8万的进项,你司始终没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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